申命記14章
這裡分為三個段落
第一段是1-2節
禁戒某些喪事儀式習慣
如同舊約裡很多時提到人悲傷就會撕裂衣服(去搜尋聖經的電子用具搜尋「撕裂衣服」四個字,真的有很多呢!)
割傷自己和剃頭髮是當時喪禮裡會做的習俗,可是有別於「撕裂衣服」,這兩種肯定是異教的習俗,所以才有第2節的內容出現
利未記19:27-28甚至記載「頭的周圍不可剃、〔周圍或作兩鬢〕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。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、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.我是耶和華。」
第二段是3-21節
潔淨和不潔淨動物之分類
利未記11章有更詳細記載,把動物分為潔淨和不潔淨除了可能是以健康為考量外,更重要的是禮儀方面的考量
神要求以色列人自身要潔淨,所以一切日常生活都要潔淨,包括飲食
血代表生命,所以人不可以吃(利未記17:10-12);屍體都是不潔淨的,連摸到都會變不潔淨到某段時間
(摸到人的屍體是不潔淨七天;摸到動物的屍體是不潔淨到晚上)
於是那些會吃血或者接觸屍體的動物(例如鷹),都被列為不潔淨的動物便顯得非常正常有理
至於其他我們看似沒甚麼理由被列為不潔淨的動物(例如豬),有可能是如同第一段般,那些動物在當時的異教之中有特別用途,所以神都把牠們列為不潔淨,禁誡以色列民吃
在新約裡面,可以看出這些飲食條例已經沒有在規範我們了
馬可福音7:18-19
耶穌對他們說、你們也是這樣不明白麼.豈不曉得凡從外面進入的、不能污穢人.
因為不是入他的心、乃是入他的肚腹、又落到茅廁裡。這是說、各樣的食物、都是潔淨的。
使徒行傳10:12-15
裡面有地上各樣四足的走獸、和昆蟲、並天上的飛鳥。
又有聲音向他說、彼得、起來、宰了喫。
彼得卻說、主阿、這是不可的、凡俗物、和不潔淨的物、我從來沒有喫過。
第二次有聲音向他說、 神所潔淨的、你不可當作俗物。
然而我們還是需要看出禁誡食物條例裡面的精神,時刻感恩神為我們著想到連日用飲食潔淨不潔淨都考慮了!
第三段是22-29節
十一奉獻
聖經記載最早的十一奉獻是記載在創世記14:18-20
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、帶著餅和酒、出來迎接.他是至高 神的祭司。
他為亞伯蘭祝福、說、願天地的主、至高的 神、賜福與亞伯蘭.
至高的 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、是應當稱頌的。亞伯蘭就把所得的、拿出十分之一來、給麥基洗德。
早期的十一奉獻,都是作祭獻給神的
然而到了民數記18:21
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、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、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、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。
利未人是負責管理法櫃的帳幕的(民數記1:47-53),他們沒有屬於自己的產業,可見神這樣吩咐以色列民是為要使利未人也得著照顧
然後利未人才在這些奉獻中,再取十分之一,作為舉祭獻給神(民數記18:26)
24節開始,提到神憐憫那些「若離你太遠,那路也太長,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裡去」的人
帶著十分之一五穀、新酒和新油,還有牛羊走遠路也真的蠻辛苦,所以這裡神就容許這些人把奉獻折成現金,帶到神所選立的地方才買牛羊和酒獻出來,與利未人、寄居者及孤兒寡婦同吃同喝
今日的教會都有教育基督徒持守十一奉獻,當我們行十一奉獻的時候,是抱著甚麼心態去行呢?
馬太福音23:23
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.因為你們將薄荷、茴香、芹菜、獻上十分之一.那律法上更重的事、就是公義、憐憫、信實、反倒不行了.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、那也是不可不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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