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幾天楠來香港,除了陪我之外還有很忙碌的日程,因為我家父母兩邊打從我從實招來那天開始,已經吵到上天說要見見這個有膽惹上我們家大小姐的「不要命的男 人」
楠:那麼多人乾脆一次過都跑出來見一次好了
Miu:你這樣講話倒不要後悔,他們真的可以一次給你跑出來
楠:那……是 甚麼場景啊?是不是都要我要帶禮金和聘禮啊?
Miu:他們一定會說「你不要搞錯,現在是我們去考慮要不要娶你」
楠:……
話說我們這些香港人,只能在電視裡認識「入贅」這個詞語,不然真的完全沒有意識「原來可以這樣」!
事實上傳宗接代發展到我們這些八十後,已 經沒甚麼所謂「要為自己家留一點血脈」又或者「要留一個香爐躉」之類的思想了
我阿爺膝下兩個男丁,再下面只有五條女,根據搞事搞屁大傳第 二百六十章七十二節寫道:作為長孫女好應該招一男丁入贅好留一點血脈……
這屁啊,太扯了!
不然你叫我「阿爺無大兒,木蘭 無長兄。願為市鞍馬,從此替爺征!」我無話好說(眾毆)
但是事實上在台灣也真的還有入贅這回事,楠說現代也還有這樣子的事情發生,就因為女家真的要留一點血脈呀!不過近來是少聽說了,畢竟大家都變富裕了
外面人的反應大概最為重要吧?臉子這回事不論東西都是需要顧全的
台灣人當然也會看不起入贅的男人,不過基於種種原因,各取所需,孩子跟媽媽姓,也不理會外面人怎麼看了
台灣好像有機會發展成有「從姓制」, 就是孩子的父母可以選擇孩子跟爸爸還是跟媽媽姓,那就變相即使不入贅,也可以有跟媽媽姓氏的孩子了
這也真的蠻酷,想起南美洲甚至美國都開 始有孩子的姓氏是爸爸和媽媽的姓氏二合一,到底是女權主義的力量更進了一步,還是只是男權主義下的另一傑作?
想得太深入了……腦袋當機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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