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6日星期二

買鞋送鞋

平日阿Miu上班穿的都是高跟鞋子,這幾天香港復活節假期,連續穿球鞋幾天才發現,原來球鞋有一點點破損了,也要開始去搜羅一下,準備買下一雙球鞋了

回 想踏入農曆正月,有朋友就叫我務必要待正月過後才可以買鞋,還說正月買鞋後,當黑程度真的會不到你不相信。何解?只因鞋這一個字,在廣東話是跟「唉」很相像,正所謂正月買「鞋」,一整年都要「唉」

那是甚麼道理,我叫我朋友跟我用國語講一次「鞋子」,還有英文也講一次「shoes」,哪裡會 「唉」?

這類禁忌其實很多地方都有,只是東南亞就持別多

楠說台灣也有有關鞋子的禁忌,就是買禮物送別人的話,一定不能送 鞋子,送鞋子給別人是意味對方需要「著草」(濳逃),哇,犯事了嗎?那真的不太好啊!

講到送禮物的話,不論中港台都不能送「鐘」的了,送 「鐘」送「終」,你找死乎?

但既然有如此因為字音而衍生出來的禁忌,那其實送金都不很好啊,送金送「甘」,有甚麼「咁甘」?大獲(事情很 糟糕)是也!

請別人喝大檸樂都不很好啊,呵呵!

廣東話真好玩!



註:廣東話的「大檸 樂」,因為字音相似的關係,已經變成「大獲」的另一替代詞,意思同是「事情很糟糕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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